公共营养师主要从事于:幼儿园保健医,学校校医,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,集体饭堂,健身中心教练,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,食品检测监督人员,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。
一、培训对象
社会相关职业从业人员
二、培训和认定申报条件
四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.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
2.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;
3.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三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.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
2.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;
3.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4.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;
5.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。